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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征集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08:38:08来源: 办公室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以及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规范我县交通项目建设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现面向全社会受理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举报。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客运站场非法拉客,垄断道路运输市场经营,恶意破坏经营秩序,在物流托运集散市场等场所非法营运、欺行霸市、涉黑涉恶的行为。

2.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涉黑涉恶势力;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项目建设等过程煽动闹事的涉黑涉恶势力。

3.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垄断材料供应的涉黑涉恶势力。

4.在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领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5.在道路运输行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涉黑涉恶势力;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运输领域的涉黑涉恶势力。

6.偷盗、破坏交通附属设施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交通领域生产经营秩序的其它违法行为。

7.在交通运输行政检查和执法时,拒不配合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甚至雇佣“打手”对检查或执法人员进行人身威胁的涉黑涉恶势力。

8.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罢运或围堵政府机关的涉黑涉恶势力。

9.长期盘踞某一区域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涉黑涉恶势力。以及通过网络、电话、微信、QQ群预约组客,或打着“网约车”“顺风车”幌子等非法营运违法违规行为。

10.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涉黑涉恶势力。

11.在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领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12.在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文明服务不达标的,车容车貌脏乱差的,无端拒载乘客的驾驶人员。

13.其他交通运输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

1、举报电话:0941-7121682

2、邮箱举报:1048277110﹫qq.com;1426419246﹫qq.com

3、信件举报:通过信件直接寄到夏河县交通运输局(扎西奇街080号)

4、来访举报:直接到夏河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举报

欢迎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检举揭发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夏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