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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2-11 11:17:02来源: 办公室点击:[]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温馨提示您:欢度春节、勿忘安全!

1.交通安全。驾车出行要提前检查维护车辆,提前熟悉车辆紧急情况下的各种应急避险措施,掌握路况天气,遵守交通法规,切勿超速超员、酒后驾车。乘车出行遵守安全提醒和疫情防控要求,勿乘坐农用车、货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车辆、无牌照车辆,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乘车时全程系好安全带。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大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员安全教育,做好提示警示。

2.旅游安全。景区要提前对索道、玻璃栈道、专用车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警示和现场管控措施,严防拥挤、踩踏、跌落、溺水等安全事件发生。游客要听从导游或景区管理员安排,遵守景区游览规定,切勿进入禁区内,谨慎经过危险地段,审慎参加高危娱乐项目,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特别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醒看护。

3.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进入酒店、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大型活动前要注意观察安全疏散通道、出口位置,事前熟悉应急逃生路线,发生火灾及紧急事件要保持镇定,听从指挥,按照应急指示标识指引,迅速科学逃生。

4.家庭安全。城乡居民要注意冬季取暖安全,严防煤烟中毒;长时间外出时要关紧门窗,切断燃气、电源、水源,严禁在公共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等人员疏散区域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生活区内焚烧垃圾、杂物,不将未熄灭的烟头、煤灰等丢进垃圾桶,注意农村用火安全。物业公司要强化防火巡查,应急照明、逃生疏散标志要保持完好,确保安全通道顺畅。

5.企业安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风险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体化管理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管控动火、高处作业、临时用电、进入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安全巡查,妥善处置突发情况,及时报送信息。

6.烟花爆竹安全。请在正规烟花爆竹零售店购买安全合格的烟花爆竹,严禁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严禁将点燃的烟花爆竹扔进下水井盖内,以免引起可燃气体爆炸。

7.森林草原防火。要严格按照《夏河县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强化防火安全管理,注意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人员进入林草区主动上缴火源,严禁在林区和草原祭祀烧纸焚香、吸烟、烧烤、点燃篝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