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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719001
    标    题 出租车乱收费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0年07月19日
    信件内容 到夏河县旅游两天,每次打车都是每人2元。今天从拉卜楞寺打车到喜马拉雅酒店,司机一定要每人3元。因为赶时间,所以没有和他计较,但非常气愤。难道夏河县的出租司机都欺负外地旅游人吗?如果是这样,我将通过各种信息手段告诉大家不要到夏河县来。车号:甘P88526。我保存交费依据,希望尽快回复处理结果。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2020年7月19日,您在夏河县人民政府县长信箱反映“甘P88526号出租车乱收费”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2020年7月20日,接到县政府县长信箱转办信息,关于我县出租车甘P88526违法违规收取车费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县客运服务形象,对我县整体的旅游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行政执法队专人负责,对案件进行询问处理。我们了解到,出租车甘P88526号驾驶员于2020年7月19日,载3位乘客由拉卜楞寺到喜马拉雅酒店,多收取3位乘客3元路费,服务态度恶劣,遭乘客投诉。

    根据以上情况叙述,该驾驶员违规乱收费,其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其驾驶员做出停运7天、罚款1000元、写书面保证书并批评教育,同时出租车驾驶员以打电话形式向游客进行了道歉,取得了该网民的谅解。责令夏河县雪羚公司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提升我县整体客运服务质量。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经营行为,加大对客运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我县客运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升我县客运服务质量,维护我县整体的旅游形象。


    处理对象 夏河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0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