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了,草山使用界限终于明确了,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草山直接关系我们牧民的生产生活质量,现在拉起了铁丝围栏,我悬着的心也放下了。”听证会后,道某吉长舒一口气。一场可追溯至2013年的草山纠纷,在夏河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以及涉案镇政府的努力下促成和解,甘某村与麻某村积存多年的矛盾也得以妥善化解。
2024年6月13日,甘某村与麻某村因争夺生产资源引起草山纠纷,发生群体性冲突,7名犯罪嫌疑人殴打被害人扎某致其脊柱损伤,被评定为轻伤二级。

受理该案后,夏河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办案组,及时深入涉案乡镇两委了解背景情况,与部分基层组织领导、村民代表多次沟通,了解到该起纠纷可追溯至2013年。十余年间,两村经常会因争夺生产资源引发各种行政或刑事案件,造成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的重大损失,导致甘某村与麻某村基层社会治理形势如履薄冰。随即,向夏河县委政法委进行汇报,在其牵头下,协调多部门征求意见、实地勘察,经夏河县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甘加镇、麻当镇党委政府组织调解,历时一个多月达成了此案的纠纷调解协议,明确了草场使用界限,消除了根本隐患。
办案中,办案组干警克服涉案人员众多,证言证据存在矛盾、缺少部门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困难,花费大量时间厘清案情,引导补充侦查,形成完整证据链环,准确认定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鉴于7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向被害人扎某赔偿损失并获得谅解,于2025年8月25日下午,在甘加镇政府,就该起草山纠纷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召开上门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剑华主持。
会上,播放了自制草山纠纷类普法微动漫《草山有界,法治保障》,检察官运用汉藏双语向参加听证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办理情况,对案件的受理、审查、调查、认定等全程依法依规办理情况及适用法律条款逐一进行释法说理。经听证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此次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夏河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检察公开听证+多元化解机制’化解积年草山纠纷,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追求‘案结事了’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我院将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灵活运用‘上门听证、简易听证’等方式释法析理,以身边案例普法,让群众感受办案公正,既提升案件质效,又化解矛盾,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与检察公信力。”夏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杨晨红说。
为了让与会各方参与司法决策过程,使得案件效果“可知、可感、可信”,本次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鸿明、县政协副主席贡保才旦,县委政法委及甘加镇、麻当镇、博拉镇、阿木去乎镇相关负责人,群众代表共同参加。
记者:汤宏 道吉才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