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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30828001 | ||
标 题 | 携程平台和酒店强制扣费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8月28日 | ||
信件内容 | 我2023年8月23日16:30左右,通过携程平台预订夏河彭措央丹商务酒店,由于行程变更,在17:34分取消订单。携程平台及第三方酒店要求支付30%的违约金。 请问1、是否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得强制交易”行为,请予以协调解决? 2、贵监管机构是否根据当地日落时间规范酒店行业,减少隐形欺诈消费者行为?(其它城市在21点免费取消,而该地区在17:30前免费取消) 3、如果允许酒店和平台对消费者制定强制交易行为,那监管的意义何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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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武小龙您好! 8月28日,您在夏河县县长信箱“携程平台和酒店强制扣费”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事宜,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平台和酒店设置退房时间及条件,不予退房或者扣除部分违约金,是按事实发生所决定(已在与您电话沟通中说明),平台和酒店免费取消与否,是共性问题。我局在日常监管中要求酒店、合法、文明规范经营,接到各类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理。经与酒店负责人沟通,宣讲法律、法规,扣除的违约金50元,已通过您微信返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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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夏河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3年0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