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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销夏河县“10·11”非生产安全事故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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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7 作者:中国夏河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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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1日晚21时左右,夏河县香拉扎西浪砂石料开采加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疑似一氧化碳中毒造成1人死亡。将疑似中毒人员及时送往碌曲县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夏河县应急管理局将该起事故录入了“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通过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对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原因,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属于非生产安全事故,拟在“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中予以核销。 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夏河县人民政府同意核销“10·11”非生产经营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去》第七条规定,决定对该起事故予以统计核销,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共7天。 受理部门:夏河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941-7126331 联系地址:夏河县拉卜楞镇柔扎村政府统办楼二号楼三层
夏河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7日 ![]()
【来源】:夏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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