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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0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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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好草畜矛盾,缓解草场压力,坚持“调结构、减数量,保特色、优品质,提质量、增效益”的产业发展思路。深入推进牦牛、藏羊产业带建设规模化、集约化,形成畜群结构合理、生态环境良好,经济效益增长、巩固脱贫成果的产业发展格局,结合我县牦牛、藏羊出栏实际,现制定牦牛藏羊出栏补贴方案。 一、补贴标准及时间 一般农牧户每只藏羊补贴50元、每头牦牛补贴200元;建档立卡户(包括已脱贫户)每只藏羊补贴70元,每头牦牛补贴280元。补贴时间从2020年8月15日开始至屠宰结束。 二、收购地点、时间及价格 收购地点为安多清真绿色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王格尔塘镇)。收购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至屠宰结束。收购价格随行就市,原则上略高于市场价格。(具体联系人:马建华经理13884062987) 三、享受补贴出栏牛羊的条件 享受补贴的牦牛藏羊必须来源于本县,农牧户必须持有乡镇政府出具的介绍信(建档立卡户须特别注明)、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和“一折统”卡号;屠宰的牦牛藏羊必须佩戴耳标;持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以及官方兽医出具的准宰证。对冒用建档立卡户信息享受牛羊出栏补贴政策及贩卖出售牦牛藏羊的农牧户不予补贴,一经查实按照套取补贴资金追究相关责任并做严肃处理。各乡镇要对本乡镇出具的介绍信、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负责并进行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安多清真绿色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有责任对违规享受牛羊出栏补贴政策进行监督,如造成损失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收购标准 为保证肉品质量,牦牛藏羊收购标准按照安多清真绿色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收购标准执行(以健康牦牛藏羊为准,杜绝老弱病残,种公羊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4%),达不到收购标准的拒收。 五、补贴资金兑付方式 安多清真绿色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牦牛藏羊屠宰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安多清真绿色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做好数据对接、信息核对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政府报告所需补贴资金;并在资金到位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乡镇拨付资金,乡镇政府在2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打到农牧户“一折统”账户。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牦牛藏羊出栏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夏河县牦牛藏羊出栏补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贡保甲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南 加 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贡保才让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浦顺林 县扶贫办主任 闫克峰 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成 员:桑吉加 拉卜楞镇人民政府镇长 贡曲才让 阿木去乎镇人民政府镇长 普华加 王格尔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完么才让 甘加镇人民政府镇长 更特才让 麻当镇人民政府镇长 久美才让 博拉镇人民政府镇长 索南才让 桑科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文哲 科才镇人民政府镇长 当知甲 扎油乡人民政府乡长 司振华 达麦乡人民政府乡长 才让道吉 唐尕昂乡人民政府乡长 夏吾才让 吉仓乡人民政府乡长 肖岁林 曲奥乡人民政府乡长 才 老 牙利吉办事处主任 马建华 安多清真绿色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贡保才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桓龚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马成中、郭颂、马全中、道尔吉等4位同志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加快牦牛藏羊出栏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协调各乡镇、农牧户、安多绿色清真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的有关事项,研究解决全县加快牦牛藏羊出栏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了解掌握临夏、合作、夏河三地的真实畜产品收购价格信息,每10天发布一次畜产品价格信息(供参考),并做好出栏结束后相关补助资金的落实兑现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要成立牦牛藏羊出栏协调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开展此项工作。要逐村、逐户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讲解补贴期限、补贴标准和要求,切实提高农牧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 (二)密切沟通配合,协力完成任务。各乡镇要准确掌握出栏底数,制定出栏计划,及时与行业部门沟通衔接并开展收购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和商务局等部门要指导企业认真做好服务工作,详细核对数据、完成统计造册、及时报送数据,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牦牛、藏羊的收购任务。 (三)严格过程监管,确保检疫质量。各乡镇要把好检疫关口,规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具工作,严格执行“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坚决杜绝隔山出证、未检疫出证行为。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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