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夏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州县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以下文体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一)全县各单位、乡镇组织或举办的文艺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含广场舞)、新春下基层等各类人员聚集的活动,此要求贯彻落实到自然村一级各类群众聚集活动。
(二)县文化图书馆、拉卜楞民俗博物馆、黄正清将军纪念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县体育馆等免费提供的公共文体服务活动。
(三)全县所有网吧、文化娱乐场所(“KTV”“酒吧”“茶馆”)、台球室、电子游艺场所、影院,儿童游乐场所及各类文艺、体育培训场所等文体经营活动。
(四)全县各级景区(点)、旅行社、宾馆饭店等举办的一切群众聚集活动、会展及文娱类商业活动。
二、加强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一)全县所有景区(点)全部关停,向社会发布景区(点)关停公告,全面做好现有游客的管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
(二)暂停组织游客来夏或外出开展旅游及相关活动。
(三)积极开展各类宣传工作,主动发布有关注意事项,提醒游客注意健康防护,提升游客防范意识。
(四)各景区(点)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将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有关情况纳入每日值班信息报告内容,发现异常情况,按照应急预案妥善应对,迅速上报。
(五)要完善旅游团队、特别是来自疫区游客信息登记等措施,加强对旅游团队的排查,配合卫生部门对疑似病人及时隔离、治疗。
(六)县内各类宾馆、饭店、农(牧)家旅社等场所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尤其加强对来自疫区人员入住的管控。
三、以上文体旅游活动自2020年1月25日0时起全部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全县文体旅游系统相关行业单位,要切实做好环境整治和清洁、消毒通风等有效预防控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五、请广大市民、游客知悉上述内容,及时留意有关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由此给您带来的出行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