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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14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进一步简化政务服务程序,降低企业、群众制度性成本,实现“一次办好”,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4月10日前,各乡镇、部门单位梳理完成本乡镇(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在门户网站公布;5月底前,各乡镇、部门单位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行政相对人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曾作出虚假承诺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完成目录清单。各乡镇、部门单位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集中一个月时间,认真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以及为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提供便利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利用公共资源提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救助帮扶、法律服务、创业需求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条件,摸清办理事项有关材料底数。要严格按照《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便民利企、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工作原则,加大与对口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确定适合推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形成目录清单,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核汇总。

(二)统一规范告知流程各乡镇、部门单位要按照“三减一降一提高”(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降成本、提高便利度)的工作原则,对已经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明确办理步骤及办理流程,制定完善办事指南及流程图,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确定一次告知的内容。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名称、政策依据、具体内容、办理条件、行政机关核查的权力、承诺方式、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等,让行政相对人明确相关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承诺方式办理业务。要认真制定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便于行政相对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后,当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对不能当场办结的,应按照规定告知行政相对人办理期限。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结前,行政相对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告知承诺书,撤回后该事项按照一般程序办理。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或者确因客观条件无法进行核查的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机构可以按照告知承诺制先予受理,同时要求行政相对人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不能按时补充的,及时终止办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行政相对人自行承担。

(三)联通共享数据资源。各乡镇、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符合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录入工作,主动协调联系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事项目录、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内容包括:政务服务事项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和相关条款;准予政务服务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名称、方式和期限;申请人作出承诺的时限和法律效力,以及作出不实承诺和违反承诺的法律后果;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内容等)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在对外服务场所、官方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进行公布展示,最大程度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下载。要打通信息壁垒,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开放,努力实现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县市、无障碍、全时空联通共享。要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区块链技术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在线监管,也可通过检查、勘验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开展线上和线下核查的,可以请求其他政务服务机构协助核查,被请求协助的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履行协助义务,不得推诿或拒绝;确实无法提供协助的,应当书面告知请求协助的政务服务机构并说明理由。

(四)完善承诺监管机制县、乡政务服务机构要针对政务服务事项特点,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重要因素,制定分类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流程以及是否免于核查。对免于核查的事项,政务服务机构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多种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日常监管或核查中发现承诺不实的,政务服务机构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行政相对人因虚假承诺而获得的利益不受保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行政相对人自行承担。

(五)推行承诺诚信管理县政务服务机构要联合县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信用评估,加强事前风险防控。要建立完善承诺失信惩戒机制,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将不实承诺或逾期不履行承诺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档案,并通过“信用中国(甘肃) 网“予以公示。公示前向行政相对人告知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做好行政相对人申请复核的准备。受理单位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更正的决定,并将异议处理结果告知异议申请人,作出不予更正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让申请人信服。有不诚信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在符合相关条件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受理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梳理目录清单。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对照《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和本方案要求,于4月10日前,梳理完成本乡镇(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对无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计,报县政管办汇总。

(二)组织开展实施县政管办审核汇总后,于4月20日前完成网上展示。事项公示后,各乡镇、部门单位要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告知书、承诺书,并报县司法部门审核,务必于5月底前全面开展相关业务。

(三)总结经验做法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规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10日前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夏河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专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部门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人开展工作,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协同联动推进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加强工作衔接,严格对照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告知承诺制事项,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在推进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同时,加强向下指导力度,强化对本系统工作的指导帮助。

(三)激励担当作为。各乡镇、部门单位要按照《甘肃省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 》规定,紧扣“三个区分开来”的判断标准,落实好容错免责等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同时,县政管办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行政不作为,不履行告知承诺制工作职责,影响全县工作整体进度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报纪委监委部门进行问责处理。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充多形式、多渠道加大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要善于发现、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培树典型,宣传推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良好局面。

各乡镇、部门单位要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上将加强会商研判、协调指导,及时研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交流、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联系人:县政府办公室 姚玥 18394715009

附件:1.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

2.夏河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3.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统计表

4.无法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统计表


夏河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组长:华钦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雷光剑 县政府信息化办公室主任

成 员:马海玉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振华 县司法局副局长

马步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晓岚 县财政局支农中心副主任

汪新荣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魏 芳 县税务局副局长

桑吉杰 县大数据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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