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县长信箱 > 信息详细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11115001
    标    题 企业职工产假及工资咨询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1年11月15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你好,我与爱人是本县企业职工,爱人怀孕数月,咨询企业后告知可休产假有108天(晚婚晚育),产假期间发放基础工资1570元,其余各类津贴扣除,爱人原本工资2900元/月,公司缴纳生育险,请问这样合理吗?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现就企业职工产假及工资咨询政策规定答复如下: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职工符合《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处理对象 夏河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1年11月18日